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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14年度吸引國際觀光客旅行業獎勵計畫

玩樂活動 臺南市 期限 2025-11-30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推出「114年臺南市吸引國際觀光客旅行業獎勵計畫」,鼓勵國內合法旅行業者帶領非本國籍旅客組成的旅遊團體來臺南旅遊住宿消費,以促進觀光產業發展。此計畫針對每位非本國籍旅客提供最高 800 元的獎助金,每家旅行社申請總額上限為 10 萬元。業者需於出團日 5 個工作天前提出申請,並於行程結束後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至觀光旅遊局申請撥款。然而,本計畫目前因經費已用罄,已暫停受理申請。

【金額/折扣】

  • 達成以下任一條件即可獲獎助:
  • 每團應至臺南市旅遊景點至少一處,且每人於臺南所花費之交通、門票、餐食等平均消費金額至少 300 元(含)以上:每人獎助 300 元
  • 每團每人至

【期間】

活動期間:2025/03/03 ~ 2025/11/30

【應備文件】

  • 撥款申請表暨領據(附件三)
  • 行程資料(附件二):團名/團號、住宿地點、景點名稱、餐廳名稱、行程內容簡述
  • 佐證照片:該團至臺南市旅遊景點團體照 2-4 張
  • 旅行團責任保險證明書(須經保險公司核章)
  • 旅客名單、國籍、護照號碼(或入臺簽證號碼等足資證明旅客身份之基本資料)
  • 車輛行照及駕駛執照影本
  • 交通、門票、餐食、住宿等發票之憑證影本
  • 經費收支明細表(附件四)
  • 切結書(附件五)
  •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7889 潘先生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0樓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旅遊服務科

【注意事項】

接獲回信後,始完成申請程序,審核結果另行通知
逾期未能補正、說明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經審查與本計畫規定不符者,機關得不予補助,逕予駁回補助申請
逾 2025/12/06 提出申請者(以郵戳為憑),得不予受理
預估出團人數與實際出團人數相差逾 30 %且達兩團者,機關得拒絕該申請單位後續之申請
機關得視預算支用情形,提前公告停止申請
本方案實施期限為 2025/11/30 前或額滿終止,機關保留活動相關解釋、變更及終止之權利

資料來源:https://www.twtainan.net/zh-tw/event/newsdetail/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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