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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

教育文化 全台 期限 2001-12-06 已過期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內容簡介】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表揚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的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特訂定本獎勵計畫。此計畫旨在倡導志願服務的無私奉獻精神,提升服務品質與效能。獎勵項目包括志工的鑽質獎、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及青學獎,以及志願服務團隊和運用單位的獎座及獎狀。志工需透過就讀學校或所屬運用單位推薦申請,而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則由其所屬運用單位或本部各業務單位推薦。

【金額/折扣】

  • 志工青學獎:具學生身分,連續服務 2 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 200 小時以上,頒給獎狀
  • 志工銅質獎:連續服務 3 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 1,000 小時以上,頒給獎狀及徽章

【期間】

活動期間:自2001/12/06至每年06/30止
申請期間:每年08/01 ~ 09/30

【應備文件】

  • 志工青學獎報名表
  • 志工績優志工報名表(鑽質、金質、銀質、銅質獎適用)
  • 教育業務運用單位開立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影本
  • 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含封面及內頁時數,請統一以 A4 大小紙張影印)
  • 志工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正本
  • 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報名表
  • 近三年半之志願服務推動情形相關資料(含志工管理規劃、服務績效、教育訓練、志工運用統計與督導、服務特色或特殊貢獻等)
  • 團隊成立備查在案之文件影本
  • 績優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報名表
  • 近三年半之志願服務推動情形相關資料(含志工運用規章、教育訓練、志工運用管理說明、與團隊互動、創新事蹟等)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7736-5111
地址:100218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5 號 14 樓

【注意事項】

公布所有獎項獲選名單:每年 11 月 15 日前
辦理表揚:由各單位自行訂定辦理時間
各志工獎項推薦名額,除青學獎無限制外,均不得超過該運用單位符合推薦資格志工人數之 1/3,但符合推薦資格志工人數未達 3 人者,得推薦 1 人
每位志工每年僅限申請 1 項獎勵
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曾獲本項獎勵者,於得獎後 3 年內,不得再推薦
運用單位推薦運用單位申請截止日為每年 9 月 15 日前
推薦績優志工應檢附應備文件 1 份,推薦績優志願服務團隊、運用單位應檢附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影本 5 份)
資料請用 A4 規格紙張,以 word 標楷體 12 字型,固定行高 23pt,直式橫書繕打,正反面列印,總頁數不得超過 30 張(60 頁,含佐證資料,佐證資料應單獨編列成冊並註明頁碼),並裝訂於左側
所送資料概不退還,推薦單位請自行留底

資料來源:https://www.yda.gov.tw/plan.aspx?p=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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