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
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提供青年發展事務補助,旨在增進花蓮縣青年事務發展,提升在地產業凝聚力與競爭力。本補助對象為於花蓮縣從事青年事務推展、新產品或新技術研發、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管理諮詢或人才培育等服務的公私立高中職校、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自治組織及民間團體。補助金額依申請單位類型而異,學校單位每案最高補助 80 萬元,學生社團或自治組織每案最高 3 萬元,民間團體每案最高 2 萬 5 千元。申請單位需於活動開始一個月前,檢附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於活動開始一個月前,檢附申請補助計畫書及相關應備文件,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822-1316
地址:970019 花蓮市海岸路 17 號
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經費撥付及結案核銷;12 月份辦理之活動,應於當年度 12 月 25 日前完成核銷
接受補助案件之各項文宣資料、網站及場地布置,應於適當位置標明「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及花蓮縣政府青年發展中心」字樣
文宣資料應於適當位置標明「廣告」字樣
補助經費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補助款用罄即不再受理
不予補助項目:獎金、獎品、宣導品、紀念品、摸彩品或具此等性質之項目;服裝(含衣帽服飾、鞋子);聚餐性質或雜支等項目;設施設備或硬體建設等資本門項目
資料來源:https://ydc.org.tw/system/affairs/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