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十二年以後將視前期計畫執行及預算獲編情形,由文化部另行公告
申請本規範補助所需經費,由前瞻特別預算文化環境營造項下支應,所需經費須俟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文化部得基於預算通過情形與計畫實際執行成效,酌減或取消原核定補助
獲補助單位未按規定繳交成果資料、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或延遲核銷經費等,均將列為未來補助審核之參考
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 1,000,000 元以上者,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涉及空間修繕整建者,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 1,000,000 元以上案件,各縣市政府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工程品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