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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正是申請旺季 — 這些補助、獎金與票券過了這個月就要等明年,一篇看完該領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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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辦理 115 年度野生動物暫時安置收容照護計畫補助,旨在支持依法設立從事農業推廣、動植物保護或生態保育的非營利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本補助案提供最高 520,000 元經費,用於野生動物(含鳥類、哺乳類、爬蟲類)的暫時安置收容照護,特別是幼雛鳥及傷鳥的照護。符合資格的單位需在指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書面審查後核發。
- 辦理野生動物(含鳥類、哺乳類、爬蟲類)暫時安置收容照護及收容照護幼雛鳥、傷鳥:上限 520,000 元
申請期間:2026/03/23 ~ 2026/04/15
申請方式:逕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聯絡電話:03-822-7171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補助經費用罄時,即停止辦理申請本案補助款包含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補助款 82,000 元補助款項應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其由專戶存款所產生之利息及其他收入不得抵用或移用接受本府補助之設施、設備,應於明顯處標示「補助年度」及「花蓮縣政府補助」字樣接受本府補助辦理政策宣導,應依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資料來源: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860&s=20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