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為促進本縣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競爭力,針對花蓮縣特色大宗農產品(如大西瓜及文旦柚)提供國內外行銷推廣補助。本補助旨在協助各鄉(鎮、市)公所、農民團體及合作社辦理農產品行銷、展售、通路媒合、產品開發、電商推廣等活動。符合資格的單位可於指定期間內向花蓮縣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每案最高可獲 600,000 元補助,補助比例以不超過 50 %為原則。
- 辦理花蓮縣特色大宗農產品國內外農業推廣(含農產品行銷、展售辦理、通路媒合、海外通路拓展、產品開發、電商或其他資訊系統推廣)、農業相關行銷及體驗活動:每日最高 200,000 元,每案最高 600,
申請期間:2026/01/05 ~ 2026/07/31
申請方式:書面審查,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822-7171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經費提前用罄時,即停止辦理申請
資料來源: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860&s=20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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