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推出「花蓮縣農產品縣外推廣行銷計畫補助」,旨在協助本縣各級農會及農業產銷合作社,將花蓮農產品推廣至縣外市場。本計畫提供行銷活動相關費用補助,包含講師鐘點費、場地租金、佈置費、國內旅費、運費、材料費、廣告宣傳費、雜支及宣導品等,雜支上限為業務費總經費的 10 %。每案最高補助 60 萬元,且補助比例以不超過 50 % 為原則。全案預算約 280 萬元,申請單位需經書面審查。
- 花蓮縣農產品推廣行銷活動:補助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講師鐘點費、裁判費、主持費)、租金(場地及器材)、佈置費、國內旅費、運費、材料費、廣告宣傳費、雜支、宣導品。雜支不得超過業務費總經費之 10 %
申請期間:2025/09/01 ~ 2025/12/31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者逕向花蓮縣政府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3-822-7171
地址: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30
審查方式為書面審查
資料來源:https://www.hl.gov.tw/News_Content.aspx?n=32860&s=1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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