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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險費補助

綜合津貼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協助設籍高雄市且具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資格的市民。本補助依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所得,分為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或2倍兩種標準。符合資格者,可依其收入狀況獲得全額、70%或55%的保險費補助。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金額/折扣】

  • 低收入戶:由高雄市全額負擔保險費
  • 中低收入戶:由高雄市負擔保險費70 %,被保險人自付30 %
  • 所得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者:由高雄市負擔保險費70 %,被保險人自付30 %

【應備文件】

  • 申請書(至區公所填寫)
  •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 全家人口(含一親等直系血親、配偶、申報扶養者)身分證明文件
  • 國民年金保險繳費單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薪資證明、離職證明、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含明細表)、身心障礙手冊、學生證或在學領有公費證明、現役或服刑、羈押、拘禁證明、診斷證明、受監護宣告證明、退休俸或撫卹金資料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聯絡電話:07-3308580 或 3368333 轉 2443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會依年度調整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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