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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國家考試補習及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

教育文化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供設籍臺南市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參加國家考試補習課程或汽車駕駛訓練考照的學費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提升就業競爭力或取得駕照。國家考試補習課程最高補助實際學費的 1/2,面授課程上限 15,000 元,函授課程上限 7,500 元。汽車駕駛訓練課程同樣補助實際學費的 1/2,最高 7,000 元,並於取得駕照後核發。申請人僅能擇一項目申請,且以一次為限,須於報名課程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國家考試補習課程補助:實際學費 1/2,面授課程最高補助 15,000 元,函授課程最高補助 7,500 元
  • 汽車駕駛訓練課程補助:實際學費 1/2 (不含代辦費),最高補助 7,000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證件: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面授班上課證影本(函授班免附上課證)或汽車駕照影本
  • 領據,並貼有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學費繳費證明:參加國家考試補習者,請檢附發票或收據(須蓋有統一編號章及負責人姓名)以及課程購買證明
  • 學費繳費證明:參加汽車駕駛訓練者,請檢附發票或收據(須加蓋統一編號章及負責人姓名)
  • 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影本(或戶籍謄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向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6-299111 分機 6851

【注意事項】

申請人僅能就國家考試補習或汽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擇一申請,且臺南市政府勞工局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人須自報名參加課程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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