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防走失愛心手鍊服務,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南市、未滿 65 歲且有走失之虞的身心障礙者。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類別(如智能障礙、精神障礙、自閉症、失智症或頑性癲癇症,植物人除外)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為第一類(ICD 診斷非 9)的民眾,可檢具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經區公所初審及社會局複審核定後,將由廠商製作愛心手鍊並寄送至區公所,再通知申請人或家屬領取,以提供即時協尋服務。
- 防走失愛心手鍊:null
申請方式:檢具應備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經區公所初審、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複審核定後,由廠商製作並逕寄送區公所,再由區公所通知申請人或家屬領取
聯絡電話:06-2156974 分機 24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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