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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之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費補助

財經金融 臺南市

【主辦單位】

台南市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設籍臺南市的身心障礙者社會保險費補助。此補助針對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等,且因媒體資料交換對其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身心障礙者。補助款項將以轉帳方式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的郵局或市庫代理銀行帳戶。申請人需於每年度 12 月 10 日前,檢附當年度繳費收據及相關文件,向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社會保險費補助

【期間】

申請期間:每年 12/10 前

【應備文件】

  • 不列入媒體資料交換申請書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申請人私章(委託代辦者,需另檢附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 申請人指定之郵局或市庫代理銀行存摺影本
  • 當年度投保單位開立之自付保險費證明或金融單位收據正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檢附當年度之繳費收據向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出申請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帳戶資料若有異動,申請人應主動通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未主動通知致轉帳錯誤者,由申請人自負其責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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