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提供身心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協助符合資格的家庭減輕購屋負擔。本補貼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南市的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家庭總收入需符合規定,且無自有住宅或僅有一戶五年內購買且有貸款的住宅。貸款額度最高可達 220 萬元,補貼方式為原購屋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利率的差額。申請人需於主管機關公告的申請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6532
核定申請人數超過公告補貼名額時,由主管機關依計點積分順序補貼;積分相同者,以抽籤決定
身心障礙者就房屋租金補貼或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僅能擇一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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