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臺南市提供身心障礙教育代金補助,對象為年滿 6 歲至 15 歲、經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且無法適應一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或特殊學校的學生。此補助旨在支持在家教育或於社會福利機構就讀的重度身心障礙學生,提供每月 3,500 元或 6,000 元的代金。申請需透過學生所在學籍的學校辦理,並設有兩次申請期間。
申請期間:2025/02/20 ~ 2025/03/10; 2025/09/01 ~ 2025/09/20
-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申請方式:透過學生所在學籍之學校(限臺南市所屬學校)提出申請
無論在家教育者或社會福利機構就讀者,皆需設學籍。在家教育者設籍於附近公立國民中小學;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之社會福利機構辦理的國民教育階段私立特殊教育班學生,學籍應設於該班所在地國民中小學。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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