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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財經金融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勞工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勞工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利息補貼,協助設籍並居住臺南市 6 個月以上、年齡介於 20 歲至 59 歲,且具備創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申請人須已獲銀行核准創業貸款,且創業未滿 1 年,其經營行業稅籍須設於臺南市並合法登記。本補貼針對最高 500,000 元的貸款本金利息進行補貼,最長可達 5 年,計息標準上限為 6 %。申請人需在每年 6 月及 12 月的 15 日內,郵寄前 6 個月繳交的利息收據等文件,向勞工局申請核發利息補貼。

【金額/折扣】

- 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金額本金每人最高 500,000 元之利息,貼補年限最長 5 年,計息標準以 6 % 為上限。每人以 1 次為限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創業貸款計畫書
  •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
  •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核發開(執)業許可證影本
  • 銀行貸款證明正本
  • 未曾獲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創業性補助切結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獲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每年 6 月及 12 月之 15 日內,以掛號郵寄前 6 個月內向貸款銀行繳交利息之收據正本、核定函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領據,向臺南市勞工局申請核發利息補貼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8865 或 6687 林先生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8 樓

【注意事項】

利息補貼不包含遲延利息、違約金及其利息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3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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