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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綜合津貼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且符合特定家庭收入及財產標準的身心障礙者。補助金額依是否為列冊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程度(輕度或中度以上)而異,每月補助金額從 4,049 元至 9,485 元不等。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以減輕其生活負擔。

【金額/折扣】

  • 非列冊低收入戶輕度:每月補助 4,049 元
  • 非列冊低收入戶中度以上:每月補助 5,437 元
  • 列冊低收入戶輕度:每月補助 5,437 元
  • 列冊低收入戶中度以上:每月補助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國民身分證正本(14 歲以下者得檢附戶口名簿),驗畢後發還
  • 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本人的郵局(永華行政區)或農會(民治行政區)存摺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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