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社會局
臺南市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南市、且符合特定家庭收入及財產標準的身心障礙者。補助金額依是否為列冊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程度(輕度或中度以上)而異,每月補助金額從 4,049 元至 9,485 元不等。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提出申請,以減輕其生活負擔。
申請方式:洽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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