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南市聲暉協進會
臺南市提供聽覺或言語功能障礙者手語翻譯服務,協助其參與公共事務。設籍於臺南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可依實際需求申請。此外,臺南市境內的公務機關、學校、公共交通運輸場所、社會福利團體及一般事業單位(不涉及私人商業利益)亦可申請此服務。申請者需向社團法人台南市聲暉協進會提出,一般需於服務前五天申請,緊急重大事務則可隨時提出。
- 手語翻譯服務:免費提供,協助聽覺或言語功能障礙者參與公共事務
- 臺南市手語翻譯服務申請表
星期三下午2:00-5:00、星期五上午9:00-12:00可視訊
若涉及私人商業利益之申請,需自行負擔費用
服務申訴流程:受服務者或單位填寫服務申訴表,提出申訴,內容需描述具體或提出例證,並附真實聯絡資料,若無法查證相關內容述不予處理。申訴案提出後,進行查核處理,經主管批示後,7天內予以回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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