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旨在保障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停車權益。此識別證可供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以及設於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的二親等以上親屬一人申請。每位身心障礙者及其相關親屬以申請 1 張識別證為限。申請人可透過臨櫃、郵寄或線上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行政)課或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識別證的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限,並限於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每人/戶/親屬以 1 張為限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8809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至 22:00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限,期限屆滿前 1 個月內申請人應重新申請
持有永久效期無須換證之身心障礙證明者,當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屆期時,仍須持應備證件,依需求評估結果重新申請換發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原因消滅(如身故、戶籍遷出本市、身心障礙資格消失、更換車號等),識別證即失效,應繳還原發證機關註銷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限身心障礙者本人或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時持用,配偶或親屬如未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時,不得使用識別證
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違反規定者,經查證屬實後,通知社政主管機關註銷,並於 3 年內不得再行申請核發
自 2021/07/01 起,新領取之識別證已加註 QR CODE,可供稽核人員或民眾掃描查證是否有效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5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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