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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及中型復康巴士服務

交通移動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小型及中型復康巴士服務,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及相關團體解決交通需求。小型復康巴士主要服務個人,用於就醫或參與社會活動,對象包括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乘坐輪椅者、重度視覺障礙者,或未領有證明但經醫生評估需乘坐輪椅者,以及入住機構的住民。中型復康巴士則服務經立案的身心障礙團體或社會福利機構,用於舉辦集體性活動,每次預約需達 3 名以上身心障礙者。服務範圍涵蓋臺南市境內,小型巴士可延伸至嘉義縣市,中型巴士則可達臺中市以南區域。申請方式多元,可透過電話、網路或 LINE 官方帳號預約。

【金額/折扣】

  • 小型復康巴士服務:就醫或社會參與,最高搭乘 2 輛輪椅
  • 中型復康巴士服務:休閒旅遊、會議或集會等集體性活動,乘載數 9 人及搭載 4 輛輪椅

【應備文件】

  • 小型復康巴士:申請表
  • 小型復康巴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小型復康巴士: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檢具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 小型復康巴士: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應檢具 6 個月內醫生開立需乘坐輪椅之證明
  • 小型復康巴士:符合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應檢具臺南市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中型復康巴士:申請表及活動之相關文件
  • 中型復康巴士:立案之身心障礙團體或相關社會福利機構之證明文件
  • 中型復康巴士:申請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型復康巴士:符合前款第三目至第五目之一者,其相關資料影本

【注意事項】

經臺南市公告天然災害停班當日,不提供服務
小型復康巴士服務對象順序,以就醫為優先,社會參與次之
中型復康巴士服務時間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彈性調整之
訂車額滿為止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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