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居家身心障礙者用電優惠,針對居住在臺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特定條件的民眾。此優惠適用於經醫師診斷或輔具評估後,確有使用維生器材(如呼吸器、氧氣製造機、冷氣、電暖器等)或必要生活輔具(如電動輪椅、電動床等)的需求者。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備齊相關文件,自行或委託他人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以減輕因醫療或生活輔具使用所產生的電費負擔。
- 用電優惠:適用於經核定之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
申請期間: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方式:請至戶籍地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6533
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可同時以一張申請表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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