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為協助設籍臺南市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老人改善居住環境,提供住宅設施改善補助。補助項目包含住屋防水、給排水、室內樓梯及走道、臥室、浴室、廚房設施,以及無障礙、防跌等安全輔助設施。低收入戶每戶最高可獲 100,000 元補助,中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資格者每戶最高補助 50,000 元。申請人需向各區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及現場勘查核定後,於完工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核撥補助款項。
申請方式:洽各區區公所辦理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8854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 22:00
核准補助前已逕行修繕住屋者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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