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設籍臺南市滿 1 年的長者健保費自付額補助。符合資格的 65 歲以上老人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老人,若最近 1 年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申報標準或所得稅率未超過 5 %,且未獲其他政府機關全額補助者,每月最高可獲 826 元的健保費補助。此補助無須提出申請,由社會局主動比對符合條件的長者資料,並送交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申請方式:無須提出申請,由社會局比對符合補助條件之老人,送健保署辦理減免作業
聯絡電話:06-2991111轉8353、8354、8489、8012、8979、147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如已獲得補助後健保署將提供減免暨異動清冊予投保單位,若投保單位健保費採用預繳制度,應向投保單位確認應繳納金額以及辦理退費方式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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