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裝置活動假牙的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南市、年滿65歲以上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且經醫師評估有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的長者。申請者需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相關生活津貼等經濟條件。補助項目包含上下顎全口、單顎全口或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金額從 17,000 元至 44,000 元不等,假牙維修費最高補助 6,600 元。申請人需自行檢附證明文件,向臺南市合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經牙醫師評估及公會審核通過後,由醫療院所進行假牙製作與裝置,並於完成後 1 個月內向社會局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