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臺南市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津貼,每月每名兒童可領取 1,500 元。申請對象為設籍臺南市並實際居住國內,符合特定特殊境遇條件(如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家暴受害者、獨自扶養子女等)且家庭收入、動產、不動產符合審核標準的家庭。申請人需在兒童實際就托機構後 6 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 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 1,500 元
申請方式:應於兒童實際就托機構後 6 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5918
地址:永華市政中心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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