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提供國民中小學弱勢學生教科書補助,凡設籍並就讀臺南市國民中小學的學生,若符合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原住民族子女等任一資格,即可申請免收教科書費用。學生需在每年 3 月及 9 月檢具相關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初審核定後,由學校向教育局申請補助。
- 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費用:核定免收費用
申請期間:每年 3 月及 9 月
申請方式:檢具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向所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初審無訛後,由學校自行核定免收費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臺南市教育局申請補助
聯絡電話:2991111 分機:1142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同時具有多項減免或補助身份者,僅能擇一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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