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社會局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弱勢家庭住宅改善補助,每戶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此計畫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南市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邊緣戶等弱勢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符合資格的家庭可向居住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經區公所初審及市府複審後核發。
- 住宅改善補助:每戶最高 100,000 元
申請方式:向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請洽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10:00
補助優先順序以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為優先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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