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社會局
臺南市針對設籍本市未滿 18 歲的兒童及少年,提供健保費自付額全額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負擔,確保兒少能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申請資格需符合家庭總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的審核標準,例如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的 1.5 倍。符合資格的家庭,由兒童或少年的父母、監護人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健保費自付額的全額補助。
- 健保費自付額全額補助
申請方式:向兒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認定
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5916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申請中低收入戶計算人口離婚配偶(離婚一方父母因係為直系血親仍須列入計算)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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