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提供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台中市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原住民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符合資格者,高中職學生每學期可獲 3,000 元,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可獲 5,000 元。本補助每年分兩學期受理申請,學生需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將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申請期間:每年第一學期 05/01 ~ 05/31;每年第二學期 09/01 ~ 09/30
申請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0106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審查及撥款程序由區公所進行初審,經複核符合資格者,由本會核撥補助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內(存款戶名應與申請人相同)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9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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