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供非自願性失業勞工生活補助,旨在協助設籍臺中市且在境內工作的本國籍勞工,因非自願性失業或無薪假導致生活困難時,獲得經濟支援。此補助包含生活補助金、子女就學補助及協商減少工時生活困難補助。申請人須年滿 15 歲,為家庭主要經濟負擔者,且家庭所得符合規定,並經審核小組評估生活困難。申請應於關廠歇業或終止勞動契約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申請期間:關廠歇業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或終止勞動契約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
申請方式:可透過服務e櫃台線上辦理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5231 (林小姐)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子女就學補助所稱正式學籍不包括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空中大學、空中行(商)專、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生等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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