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台中市提供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旨在協助 18 歲以上實際居住本市、經需求評估核定的身心障礙者,獲得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及安全照顧等服務。此服務依身心障礙程度提供不同額度的家庭托顧員服務費補助,並根據家庭收入狀況區分自付額比例,低收入戶可享全額補助。申請人或其家屬可向社會局或相關服務單位提出申請,經評估後媒合家庭托顧服務員提供照顧。
申請方式:身心障礙者或其家屬、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家庭托顧服務需求申請,或由社會局及各服務單位協助轉介,經需求評估核定後,由承辦單位媒合家庭托顧服務員提供服務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7361 (身心障礙福利科 徐聘用人員)
服務時間:每日 08:00 ~ 22:00
每位家托員最多可服務 3 位服務對象。同一家中有 2 名(含)以上身心障礙者、單親、隔代或旁系親屬照顧之家庭者,每月最高補助 24 日。家庭托顧服務員本人之身心障礙者家屬,不得支領服務費。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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