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勞工局
台中市勞工局推出 115 年度身心障礙者公職考試補習學費補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台中市的身心障礙者參加公職考試補習課程。本計畫採兩階段補助,第一階段補助實際學費的二分之一,面授課程最高 15,000 元,函授課程最高 7,500 元。若申請人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領有及格證書,可再申請第二階段補助,金額與第一階段相同。申請人需於參加補習課程或購買函授教材後一年內,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補助名額有限,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至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12/10
申請方式:向台中市勞工局福利促進科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022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每人以補助一次為限。依申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至本項經費用罄止。提出申請日期皆需於設籍台中市 6 個月以上。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172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