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
台中市衛生局提供身心障礙居家鑑定服務,旨在協助因重度失能而無法自行外出就醫的市民。符合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或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困難者,皆可申請此項服務。申請人需向各區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備齊診斷證明書、病歷摘要及居家鑑定申請書後,向區公所或掛號郵寄至衛生局提出申請。經衛生局審核通過後,將安排醫師及鑑定專員到府進行鑑定,以利後續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 居家鑑定服務:由醫師及鑑定專員到府進行身心障礙鑑定
申請方式:向各區區公所取得身心障礙鑑定表,備齊所需文件後,向各區區公所或掛號郵寄衛生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71081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08:00 至 晚上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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