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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視覺障礙者申請視力協助服務

其他 臺中市 期限 2026-12-06

【主辦單位】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為設籍或任職於台中市的視覺障礙者,提供視力協助服務,包含職場文書行政協助與職場交通定向協助。服務由訓練合格的視力協助員提供,每人每月最高可獲 30 小時服務,每年最長 180 小時,受服務者需自行負擔每小時 50 元(20%)的費用。申請者需為在職、接受職訓、自營作業或即將任職的視障者。

【金額/折扣】

  • 職場文書行政協助服務:包含口語報讀與錄音、電腦操作協助、資料整理與搜尋
  • 職場交通定向協助服務:包含職場簡易定向行動、短期就業交通陪同
  • 服務費用:受服務者須自行負擔 20% (每小時

【期間】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 2026/12/06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2026/10/31

【應備文件】

  • 服務申請表
  • 視覺障礙或含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之身心障礙證明
  • 投保證明、僱用證明、分發(錄取)證明、接受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相關證明
  • 以自營作業提出申請者,應提供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執業登記、營業登記、許可、執照、立案、核定、備查等證明文件或公益彩券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經銷證明文件
  • 其他勞工局指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洽社團法人台灣盲人福利協進會全國總會或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聯絡電話:04-22114244 (社團法人台灣盲人福利協進會全國總會), 04-22289111分機35424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地址:台中市東區進化路170號3樓 (社團法人台灣盲人福利協進會全國總會)
服務時間:原則為上午7時至下午9時,依視協員實際人力狀況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

服務時數由承辦單位初審評估、勞工局複審核定;有特殊需求經勞工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4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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