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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勞工局輔導身心障礙者汽機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

交通移動 臺中市 期限 2026-12-10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出 115 年度身心障礙者汽機車駕駛訓練考照補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臺中市且已就業的身心障礙勞工取得汽機車駕照。本計畫提供駕駛訓練學費及考照報名費、領照規費的實質補助。其中,汽車駕駛訓練學費最高可補助 4,000 元,重型機車駕駛訓練學費最高補助 1,300 元,各項規費則依實際費用核實補助。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在取得駕照後 6 個月內,並於 2026/12/10 前,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款項撥付。

【金額/折扣】

- 駕駛訓練學費(含普通/職業小型車、普通/職業大貨車、普通/職業大客車、普通/職業聯結車等 8 種):每種最高補助 4,000 元,學費未達 4,000 元者,以實際費用核實支付,每位申請人每種駕照

【期間】

申請期間:2026/04/04 ~ 2026/12/10

【應備文件】

  • 申請書(含切結書)
  • 身分證影本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 戶籍授權委託調查表
  • 勞保資料授權委託調查表 或 在職證明
  • 報名繳費單等相關證明及領照規費收據正本(駕訓班開立收據影本需用印)
  • 駕駛執照影本
  • 領據(附金融機構存款存摺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福利促進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5434

【注意事項】

申請表及附件請單面列印
補助金額請以國字填寫
申請人應於取得汽機車駕照次日起 6 個月內提出申請,並至遲於 2026/12/10 前提出
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3 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8 條第 3 項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3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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