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
台中市勞工局推出 115 年度身心障礙者創業協力補助計畫,旨在協助設籍台中市的身心障礙者創業。本計畫提供營業場所租金補助及設施設備補助,其中租金補助最長可達 2 年,第一年每月最高補助 20,000 元,第二年每月最高 10,000 元;設施設備最高補助 60,000 元。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創業營業地址及稅籍設於台中市,商業登記未超過 1 年。符合資格者需檢具相關文件向勞工局提出申請,經審核及訪視後核發補助。
申請期間:2026/01/01 ~ 2026/11/30
申請方式:檢具文件資料送至勞工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5434
本計畫之補助,每人終身以 1 次為限;租金補助期間不得受僱於他人;勞工局得不定期派員查訪,申請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若有正當理由須變更原核准創業計畫相關事項,應先以書面敘明理由報本局核准;暫停營業期間不予核發補助;若有隱匿不實、詐欺、未依計畫執行、未親自經營、戶籍遷出、喪失身心障礙者身分、受僱於他人、規避查訪、連續三個月無法經營、經營缺失未改善、虛報浮報等情形,將停止發給並追回事實發生後發給之補助款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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