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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服務

交通移動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服務,旨在協助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需求評估者,免費搭乘復康巴士前往就醫、就業、就學或參與社會活動。服務範圍限臺中市轄內,個人搭乘免費,陪同者以 1 名為限。依身心障礙等級分為 A、B、C 三級,每月可搭乘的來回趟次數不同。民眾可透過電話或網路預約,預約時間依等級有所區分。

【金額/折扣】

  • 個人服務:免費搭乘 (需陪同者,以 1 名為限)
  • 機關(構)團體服務:費用參照附檔-臺中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復康巴士搭乘及服務須知
  • A級身心障礙者:每月來回 36 趟次
  • B級身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證明

【注意事項】

服務取消:最遲應於預訂乘車時間前 2 小時,向服務中心以傳真、網路、簡訊等形式辦理取消服務。未依規定取消者視為失約。
失約處理:第一次失約由服務中心寄服務須知勸導,再次失約則暫停受理預約及接送服務 30 日。累計記點達 6 點暫停受理預約及接送服務 30 日。
預約時間:A級用車日前 7 日至前 1 日止預約;B級用車日前 6 日至前 1 日止預約;C級用車日前 5 日至前 1 日止預約。
非共乘使用且每一趟次車程超過 20 公里以上者,以 2 趟次計算,但申請就醫者不在此限。
如有特殊需求,經服務單位評估並報社會局專案核准者不在此限。
乘客應於預約用車時間前,至乘車地點等候。超過預訂時間 5 分鐘,司機應向服務中心回報,服務中心如無法聯絡到乘客或乘客無法搭車時,視同失約。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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