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每月發放 500 元,以實際就學月數計算。對象為設籍臺中市,且無法自行上下學、未搭乘就學服務交通車的身心障礙學生,並須經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符合資格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於規定時間內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提出。
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符合資格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申請表,於規定時間內提出
聯絡電話:0422289111#54625
補助方式分為上下半年各一次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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