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3年度臺中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補助交通費

交通移動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補助,每月發放 500 元,以實際就學月數計算。對象為設籍臺中市,且無法自行上下學、未搭乘就學服務交通車的身心障礙學生,並須經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符合資格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於規定時間內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提出。

【金額/折扣】

  • 交通費補助:每月 500 元,以實際就學月數計
  • 補助發放:分為上下半年各一次
  • 寒暑假期間:無參加課業輔導者不予補助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由學校通知符合資格學生之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申請表,於規定時間內提出
聯絡電話:0422289111#54625

【注意事項】

補助方式分為上下半年各一次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0882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