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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

居住生活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設籍臺中市的身心障礙者承租停車位租金補助,每月最高可補助 1,000 元。補助對象須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生活補助費者,且身心障礙者本人需為車輛所有人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申請人需已承租停車位超過三個月,且停車位位於臺中市轄區內。申請人應於每年 01/01 ~ 01/31 期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至社會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停車位租金補助:每月最高 1,000 元
  • 低收入戶:補助實際每月租金 50 % 為限
  • 中低收入戶:補助實際每月租金 40 % 為限
  • 領有生活補助費者:補助實際每月租金 25

【期間】

活動期間:依申請次年實際承租期間
申請期間:每年 01/01 ~ 01/31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 身心障礙者持有之汽車車輛行車執照及其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 承租停車位之租賃契約影本
  • 承租停車位之最近一期租金繳納證明正本(例如:115年1月31日前至少提供115年1月租金繳納證明正本)或足以辨識每月租金額度之證明文件正本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掛號郵寄或親至社會局提出申請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33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每年 06/30 前檢附當年 02 月至 06 月租金繳納證明正本、領款收據等文件,社會局於當年 07/31 辦理撥款
每年 12/10 前檢附當年 07 月至 12 月租金繳納證明正本、領款收據等文件,社會局於當年 12/31 辦理撥款
社會局得隨時派員訪視並稽查與本補助相關資料,其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領取本補助或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並得停發或追繳。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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