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居家身心障礙者用電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家庭因使用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所產生的電費負擔。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得特定設備的用電優惠。申請對象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設籍臺中市並居住家中超過 183 日,且實際使用公告清單內的維生器材或必要生活輔具。申請人需備妥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電費單影本、醫師診斷證明書及設備照片等文件,向臺中市各區公所社會課或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向台中市各區公所社會課(社建課)或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37350(彭約用人員)
冷氣機、電暖器之用電優惠,限符合特定資格者申請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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