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住屋愛心修繕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中市的身心障礙者改善居住安全。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或經社會局評估為經濟弱勢的民眾,每年每案最高可獲得 5 萬元修繕補助,其中設施設備最高 3 萬元。若有安全之虞或急迫性特殊案件,可專案辦理且不受額度限制。申請人需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並備妥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建築物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等文件。
申請方式:向各區公所辦理
聯絡電話:04-22289111#37310
同戶且同一補助項目三年內重複提出申請不予補助
自核定補助日起三年內同戶補助金額 100,000 元以上不予補助
未經本計畫之修繕執行單位評估需協助修繕前即進行修繕者不予補助
申請補助修繕之設施設備仍屬堪用或修繕顯無必要者不予補助
申請修繕項目違反建築法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者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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