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協助設籍臺中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相關補助基準的市民購置所需輔具。此補助旨在減輕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每人每兩年度最多可申請 4 項輔具。申請人可透過線上系統或親洽戶籍地區公所辦理,部分輔具項目需先經評估。
- 輔具費用補助:每人每二年度以補助 4 項為原則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請款應於核定函發文日期後 6 個月內辦理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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