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身心障礙者傷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家庭負擔。此補助針對設籍臺中市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符合申領臺中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標準者。補助項目包含專職人員看護及家人看護費用,依身分及看護類別提供每日不同額度的補助,並設有每年最高補助上限。申請人需於出院日起三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活動期間:住院期間
申請期間:出院日起三個月內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於出院日起三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醫院及安置機構代墊者,得由代墊單位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填具代墊切結書
聯絡電話:04-22289111 #37350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照顧人員資格:專職看護應具照顧服務員資格,非家人看護、安置機構之現有人員、外籍監護工看護及家庭監護工看護者;家人看護由 16 歲以上未滿 65 歲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二親等旁系血親看護者
申請人實際僱請專職人員看護費用低於補助基準者,以實際支付金額或天數核定
每日之計算以 24 小時計,含跨日之連續時數;超過 12 小時但未滿 24 小時以 12 小時計,未滿 12 小時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2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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