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長青福利科
臺中市社會局提供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旨在改善符合資格長者的居住設施,以維護其居住環境品質。設籍臺中市並實際居住滿6個月以上、年滿65歲的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老人可申請。每人自核定日起3年內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補助,用於屋頂、牆壁、衛浴、門窗等修繕項目。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至各區公所辦理。
申請方式:檢附應付文件並填寫申請表至各區公所收件審核
聯絡電話:04-22289111 #37454 (池小姐)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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