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低收入戶老人助聽器補助,每只助聽器最高可補助 5,500 元。申請對象為設籍台中市、年滿 65 歲(原住民 55 歲以上)的低收入戶,且符合聽力損失範圍或領有聽覺機能障礙證明者。民眾需備妥相關文件至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洽特約廠商購買助聽器,並依規定辦理核銷撥款。
- 助聽器補助:每只至多補助 5,500 元,若購買金額低於 5,500 元,以實際金額為準;購買金額超過補助之差額則由申請者自行負擔
活動期間:2026/01/01 ~ 2028/12/31
申請期間:每年 11/14 前
申請方式:符合資格之民眾可備妥申請文件至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公所初審後函送社會局核定。相關表單與資料可至社會局網站下載或洽各區公所社福窗口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455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補助款核銷截止日:民眾於每年度 12/15 前送達各區區公所;廠商於每年度 12/15 前寄達社會局(以收文戳為憑)
購買之助聽器應具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頒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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