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衛生局
臺中市衛生局提供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長者獲得長期照顧機構服務。設籍臺中市且年滿 65 歲(或 55 歲以上原住民),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需機構服務,並安置於簽約單位者,若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即可申請。本補助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取 22,000 元,由安置機構按月向衛生局請款。申請人可撥打 1966 長照專線或洽詢長期照護科辦理。
申請方式:請撥 1966 長照專線提出申請或洽詢長期照護科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71155 顏小姐、分機 71152 許小姐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簽約安置機構名冊公告路徑:長照 2.0 專區 > 一般民眾 > 找長照資源 > 長照服務資源查詢 > 失能老人安置機構
申請日期起算原則: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至申請人所在處評估並備齊應備文件始得起算;若申請人已備齊相關文件並已進行失能評估,尚未入住申請機構,則以入住機構當日起算;補正應備文件以親自送達或郵寄郵戳之當日計
核定起始日原則:評估失能等級為重度者,以申請日期、失能評估日期、入住日期之最晚日期為核定起始日;評估失能等級為特殊中度者,除前揭日期以外,需經本府社會局社工訪視處理建議表日期作為核定起始日,惟核定起始日當月已同時請領身障相關補助者,俟申請人繳回已領津貼或以次月作為核定起始日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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