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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

綜合津貼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且符合特定收入與財產限制的家庭。本計畫針對因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家暴、未婚懷孕、獨自扶養未成年子女或孫子女、配偶服刑、跟蹤騷擾被害者,以及遭遇重大變故等特殊情況的民眾提供多項扶助。補助項目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創業貸款補助及設籍前新住民返鄉機票費。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社建課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緊急生活扶助
  • 子女生活津貼
  • 傷病醫療補助
  • 兒童托育津貼
  • 法律訴訟補助
  • 子女教育補助
  • 創業貸款補助
  • 設籍前新住民返鄉機票費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身分證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之章及私章)
  • 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 2 頁之內頁影本(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之章及私章)
  • 委託代辦授權書及代辦人身分證影本(若非本人辦理時須檢附)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詳見特境扶助對象認定及證明文件說明
  • 學生證影本或註冊證明、在學證明、註冊繳費單收據(影本須蓋與正本相符之章及私章)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社建課提出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及創業貸款補助請持身分認定公文函或證明向相關單位申請補助
聯絡電話:04-22289111#37616、37617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注意事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身分認定於每年 10-12 月辦理總清查作業,並針對隔年度資格進行重新核定
本扶助計畫不得與相同性質補助重複請領,但得補助其差額;因系統查調時程及轉派案皆需工作時間,為加速審查速度,民眾得自行檢附財稅資料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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