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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好孕乘車金補助計畫

交通移動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孕婦乘車補助,每位孕婦可獲得 30 趟次、單趟上限 200 點的電子乘車金,總計最高 6,000 點。此補助透過台中通APP派發,可用於搭乘臺中市合作計程車,乘車範圍限於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及南投縣內。申請對象為設籍臺中市的孕婦,或配偶設籍臺中市的非本國籍孕婦,且須於預產期前提出申請,每人每次懷孕限申請 1 次。申請方式採線上辦理,需下載台中通APP並註冊為全功能會員後填寫申請表。

【金額/折扣】

  • 乘車補助:30 趟次,單趟補助上限 200 點(電子乘車金),賸餘點數不累計
  • 乘車範圍:限於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及南投縣內

【應備文件】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申請人為非本國籍孕婦者,持有效之居留證及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 孕婦健康手冊(需包含產前紀錄總表/孕媽咪基本檔案及產前紀錄檢查表/醫療機構產檢紀錄表,並於空白處填上姓名)
  • 最近 1 次產檢收據或診斷證明書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透過台中通APP辦理
聯絡電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婦女福利及性別平等科 (04-22289111分機37628、37624);台中通APP客服 (04-23582755);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04-22289111分機60300)

【注意事項】

乘車金未使用部分自次月 1 日起失效;兩筆交易間隔應大於 15 分鐘;手機需開啟定位服務並授權台中通APP存取;多元計程車無法使用好孕補助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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