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綜合津貼 臺中市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月發放 2,197 元補助金。申請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未滿 18 歲的兒童及少年,或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但未辦理戶籍登記、無國籍、未取得居留、定居許可前的兒童及少年,且家庭總收入及財產需符合一定標準。申請人需符合遭遇困境之中低收入戶、因懷孕或生育遭遇困境、父母雙亡或一方遭遇變故、經法院判定負監護教養、非婚生子女或經社會局評估無力撫育等其中一種情形。申請人應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將於每月 10 日撥入。

【金額/折扣】

- 生活扶助金:每人每月 2,197 元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應填寫前配偶、一等親直系尊親屬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 新式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可提供所有應計算全家人口之身分證字號者免附)
  • 申請人身分證 (或有效期間內之居留證) 及印章
  • 受補助者郵局存簿影本
  • 其他經社會局指定之文件 (如 15 歲以上在學者需檢附就學證明、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重大傷病證、區域醫院以上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服刑證明正本、6 個月以上失蹤人口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在營證明或軍人身分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兒童及少年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社會課) 申請受理審核
聯絡電話:(04)24827405 分機 111 郭社工

【注意事項】

每月 10 日撥入補助款
戶內人口有任何異動情形 (如遷區或戶籍內人口異動),請立即通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並重新至遷入地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本項補助不得與其他政府部門同質性補助款重複請領。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0283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