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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社會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執行計畫

其他 臺中市 期限 2026-12-07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為協助設籍臺中市的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提供早期療育相關補助。此計畫針對未達就學年齡或經同意暫緩入學的兒童,提供交通費、療育費及到宅服務費補助。交通費每人每次最高補助 200 元,每月最高 12 次(低收入戶不限次數);療育費核實支付健保不給付項目;到宅服務費每次最高 1,000 元,並依專業人員交通里程數給予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可領取 4,000 元,低收入戶則為 6,000 元。申請人可透過郵寄、臨櫃或線上方式向戶籍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金額/折扣】

  • 交通費補助:每人每次最高 200 元,每月最高 12 次(低收入戶家庭不限次數)
  • 療育費補助:早期療育單位所執行健保不給付項目之療育費用,依收據實際支出金額核實支付
  • 到宅服務費補助

【期間】

申請期間:- 1至3月為 2026/04/09 前
- 4至6月為 2026/07/07 前
- 7至9月為 2026/10/07 前
- 10至11月為 2026/12/07 前
- 12月為次年度第一季

【應備文件】

  • 申請表
  • 受補助對象三個月內戶籍資料(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年度首次申請或變更時須檢附)
  • 受補助對象或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年度首次申請或變更時須檢附)
  • 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綜合報告書、疑似發展遲緩、發展遲緩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新生兒聽力確診鑑定醫院開立輕度以上聽力損傷診斷證明影本
  • 療育紀錄卡
  • 療育收據憑證黏貼單
  • 其他證明文件(如有效期限之寄養契約書影本、緩讀證明書影本、切結書等)

【聯絡方式】

申請方式:郵寄、臨櫃辦理、社福便利站線上申辦(https://i-welfare.taichung.gov.tw/people/index)
聯絡電話:(04)22289111 轉 37152 (周約用人員,中、東、西、南、北、西屯、南屯、北屯區)、37153 (邱社工,其餘行政區)、37156 (黃社工師)
服務時間:每日早上 08:00 至 晚上 10:00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28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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