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弱勢家庭兒童臨時托育服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臺中市的0至12歲兒童家庭,解決臨時托育需求。本補助適用於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經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家庭、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等資格的兒童。此外,即使已領取其他托育補助,若在托育時段外或因法定傳染病停課期間有臨時托育需求,亦可申請。補助標準依兒童狀況而異,一般兒童每小時補助120元,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每小時補助180元,每案每月最高補助40小時,每年總時數最高240小時。申請人需由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向承辦單位提出申請,並於次月5日前檢附相關文件辦理請款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