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愛心食物銀行物資濟助,協助實際居住於臺中市、生活陷困的家戶。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向居住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至指定食物銀行發放站領取物資。每期申請為 6 個月,若仍有需求可再延長一期,原則上最多以一年為限。此服務旨在提供急難家庭或領有社會福利補助但生活仍有困難者,獲得基本生活所需物資。
申請方式:向居住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至指定食物銀行發放站領取物資
聯絡電話:04-22289111 轉 37213康社工師、37215洪社工師
新申請案件請於當月最後一日前(以郵戳為憑)送所轄分店,逾期則列入次次月發放
申請通過與否將寄發通知單,若超過一個月未收到請去電居住地之轄區分店詢問
若申請人無法至發放站領取物資者,請親友或提報單位代為領取並送至案家
當日無法領取請致電領取之發放站於 7 日內補領,若逾二次無故未領取者,將取消領取資格
申請資料務必填寫完整,否則物資無法配送
資料來源:https://1957.mohw.gov.tw/servlet/QACtrl?func=QAView&sid=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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